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切实加强和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13号)精神,结合霞浦县优化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于建立有利于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中小学领导班子聘任机制,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不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与科学全面客观评价方法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与公开选拔方式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有利于学校发展和个人成长的原则。
三、竞聘职位
小学副校长8名(城区4名,农村4名)。
四、报名条件
㈠报考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㈡资格条件
参加竞聘的人选,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正确的教育思想,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和学校工作规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团结教职工,依法治教,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
2.具有相应的小学教师资格,同时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3.竞聘小学副校长的需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经组织推荐的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或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学年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前入职);
5.近5学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019-2024年五个学年);
6.具备担任职务所需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
1.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存在“七个有之”等问题的;
2.曾因个人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五学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5.受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学校领导干部情形的。
五、方法与步骤
1.发布公告。通过办公平台、“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发布竞聘公告、职位、报名条件、具体方法和要求,并按规定适时公布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成绩,考察对象、拟聘用人选名单等重要信息。
2.个人报名。自通知(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并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信用报告、任职文件及参加工作(或任职)以来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单位盖公章,经办人签字确认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及落款时间)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18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教股
联系人:陈楠
联系电话:0593-8635265
3.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县竞聘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并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及竞聘者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4.履历评分。报名人选履历评分按100分制量化计分。根据报名人选履历情况,对照《履历评分表》进行审核评分(评分表附后)。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低于3:1,则选拔的职位名额相应予以减少。
5.组织面试。面试按100分制量化计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包括竞聘演讲和现场答辩,其中,竞聘演讲50分,现场答辩50分。现场答辩试题统一委托有关部门命制。
⑴竞聘演讲:
演讲题目:围绕副校长岗位,主要阐述岗位的条件和工作设想,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⑵现场答辩: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报考岗位所必备的知识及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考官由有关部门统一选派。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6.组织考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总分按资格履历评分30%和面试得分70%的比例计算,按照考察人选与拟竞聘职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取至最后一名出现若干人综合成绩相同,则综合成绩相同者全部列为考察对象;本人书面明确表示退出被选拔考察资格的,其出缺名额可根据成绩依次递补。县教育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7.决定任用。在对综合得分、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1:1比例提出人选初步建议名单,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考察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分数高者优先择岗,其中总分前4名在城区任职,其余4名在农村任职,岗位由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任人选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在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问题并经核实影响其任职的,取消其任职资格,由县教育局另选他人。初选对象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否则,不予聘任。
本次公开竞聘的副校长实行岗位聘任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用,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另作安排。
六、组织领导
1.公开竞聘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负责公开竞聘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协调。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公开竞聘日常工作。
2.各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公开竞聘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感和责任感,抓紧部署落实,积极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广大教师充分了解,积极参与,为公开竞聘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邀请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竞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竞聘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来 源:霞浦教育
编 辑:郑 倩(实习)
责 编:李昊锴
审 核:郑小倩
监 制:林 喜
总监制:陈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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