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霞浦县道安办与霞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动发力,将承载着本地真实交通事故教训的警示展板,送到全县15个乡镇(街道)群众家门口、田间地头,通过“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巡展宣讲教育形式,敲响交通安全警钟,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摈弃交通陋习,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货车车体大,存在许多视角盲区,特别是在车辆前方近处、右前轮附近以及转弯时的内轮差区域,骑车人的身影可能完全消失在司机的视线中,所以骑车行驶时切勿靠近货车,保持安全距离。”
在下浒镇西岐村,民警结合展板内容,用当地方言剖析事故原因,指出日常出行的安全隐患,教育引导村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而真实案例带来的冲击力远超普通宣传。
“展板里的事故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事件,血淋淋的教训让人触目惊心,以后出门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展板上那些触目惊心的车祸现场照片,配以简洁有力的警示标语,让围观群众不时发出阵阵叹息。
在柏洋乡洋里村村委会门口,村民老李指着宣传展板,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道:“这起事故我知道,就因为驾驶员图方便没戴头盔,结果……唉,以后大家在骑行摩托车时千万要戴好安全头盔!”身边围观的乡亲们神色凝重,纷纷点头。这些图文并茂的展板,深入农村的农贸市场、田间地头,成了村民们热议的话题。
“农村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普遍缺乏交通常识与风险辨识能力,这次宣传展板坚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旨在让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从‘血的教训’中深刻认识到,一次违法、一次侥幸,代价可能就是无法承受之重。这些家门口的案例,是最具说服力的‘安全教材’!”霞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吴文燕说。
展板静默,却传递着最震撼的生命箴言。这些展板以直抵人心的真实画面和惨痛教训,在群众心中敲响了长鸣的警钟。这不仅仅是一次视觉的冲击,更是一次深刻的安全意识洗礼。这场交通安全巡回宣防活动,正在为构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坚实防线注入强大而持久的力量,守护着乡村道路上的每一次平安出行。
警示案例
01
交通安全
2024年1月29日,长春镇武曲村。马某某(男,53岁)驾驶无牌三轮车经武曲村路段时,追尾前方停靠在路边的渣土车。马某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马某某系无证驾驶,所驾驶的三轮车无牌,且前轮刹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人+车”双重不合格,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令人惋惜的是马某某年仅53岁,正值壮年,是家中顶梁柱。原本一个平常的出行日,却因为不守规矩,变成了一个家庭永远的噩梦。
安全提示:无证驾驶不仅违法,更是拿命在赌。缺乏培训、没有安全意识,遇到突发情况根本应对不了;再加上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风险倍增!开车上路不是儿戏,安全不是靠运气。遵守交规,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基本的负责!
02
交通安全
2024年2月16日,溪南镇霞塘村。郑某某(男,47岁) 驾驶二轮摩托车经霞塘村过岑6号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货车发生猛烈碰撞。郑某某因头部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郑某某系无证驾驶,行驶过程中逆向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是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这起悲剧不仅夺走了郑某某的生命,也让一个普通的家庭陷入深深的悲痛。他年仅47岁,是一家老小的依靠。一次违规出行,毁掉了全家的希望。
安全提示:无证驾驶缺乏必要技能和应急能力,极易出事;逆向行驶严重违法,容易引发正面碰撞,不戴头盔,头部无保护,风险成倍增加。交通安全无小事,农村道路也要守规矩!请牢记:无证不上路、行车靠右行、头盔护性命。
03
交通安全
2024年5月13日,溪南镇青山村。林某某(男,48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经青山村养猪场路段时,突然强行超车,结果与行驶的渣土车迎面相撞。林某某因头部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林某某存在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强行超车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相互叠加,最终酿成了这起不可挽回的悲剧。令人痛心的是,林某某年仅48岁,正值家庭最需要他的时候。他的突然离世,不仅让亲人悲痛欲绝,也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打击。
安全提示:骑车不戴头盔,头部无防护极易致命;无证驾驶意味着没有受过正规培训,缺乏必要技能和应急能力,极易出事;强行超车看似节省时间,却可能永远失去生命。农村道路虽小,但规则不能小看,请牢记:骑车戴头盔、无证不上路、莫抢超车道。
04
交通安全
2025年1月29日,牙城镇牙龙路。李某(男,18岁)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朋友熬某某(男,19岁),经牙龙路13号路段,与对向行驶小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和朋友熬某某双双受伤、两车受损。
经调查,李某不仅未取得驾驶证,还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48.47mg/100ml);所骑的摩托车也未年检,前轮刹车存在隐患。这场事故,不仅让李某住进医院,还让他的家庭背上沉重负担:因未投保,医疗和赔偿费用全由家庭承担;此外,李某因醉驾、无证驾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提示:酒醉驾不是“闹着玩”,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无证驾驶更是拿生命和法律当儿戏;“病车”上路,安全无保障。一时糊涂,可能换来牢狱之灾、家庭崩溃。交通违法看似小,实则害人害己!牢记:不喝酒不开车,不考证不上路,不合格不上岗!
05
交通安全
2025年2月1日,下浒镇赤壁村。叶某某(男,39岁)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着俞某某(男,60岁),经赤壁村赤壁下路口时未按规定横穿道路,与对向车道行驶的小车发生剧烈碰撞,导致叶某某、俞某某两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叶某某不仅无证驾驶,未戴头盔,摩托车转向灯、刹车灯等安全设施也存在问题,正是这些看似“小事”的叠加,最终酿成惨祸。叶某某和俞某某的离世,让原本平静的家庭陷入巨大悲痛。一次任性操作,换来家破人亡,教训沉重!
安全提示:农村群众骑车出行,一定要考取驾驶证,戴好安全头盔,转弯按规定打灯、观察来车,尤其在交叉路口更要小心谨慎,交通法规不是摆设,是守护生命的底线!牢记:不闯、不抢、不侥幸,安全回家才是最大的幸福!
06
交通安全
2024年11月25日,柏洋乡西宅村。吴某某(男39岁)驾驶无牌三轮车经西宅村7号路段时,碰撞行人吴某某(女,48岁),造成吴某某头部受伤、全身多处骨折,伤势严重。
经调查,吴某某不仅骑的是一辆无号牌的三轮车,还存在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这些严重交通违法叠加,再加上在路口不礼让行人,最终酿成该起伤人交通事故。更令人揪心的是,受伤行人吴某某是家里主要劳动力,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她卧床不起,家庭经济和生活陷入困境。而肇事者吴某某也因未投保保险,高额赔偿压得喘不过气,两个本是普通的农村家庭因此陷入深渊。
安全提示:路口不是“抢跑线”,行人优先是铁规。特别是在农村,无信号灯的路口更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无证无牌上路不仅违法,更是拿生命当儿戏!同时必须警醒的是——不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自己承担巨额赔偿,极易引发邻里纠纷、家庭破裂甚至更大的社会矛盾。交通事故面前,没有人是旁观者,风险防控从投保做起!
07
交通安全
2022年5月8日,下浒镇西岐村。林某某(女,53岁)驾驶无牌二轮电动摩托车经西岐村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林某某当场不幸身亡。
经调查,林某某骑行的车辆存在无牌、无证、刹车系统不合格等多项严重问题。事故发生路段为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有限,加上货车盲区广、视野受限,悲剧一触即发。这场事故带走了一位母亲、一位妻子,也让一个家庭陷入无尽悲痛之中。对亲人来说,这是无法弥补的损失,对社会来说,更是一次沉重的警示。
安全提示:货车体型大、盲区多,骑车行驶切勿靠近货车四周,尤其是前后两侧。无证驾驶、车辆无牌、车辆状况差等行为极易诱发事故。农村道路虽熟悉,但安全意识不能松懈。请务必做到:车况合格再上路,骑车远离大车盲区,生命不能拿来“试错”!
08
交通安全
2021年5月2日,海岛乡里澳村。高某某(61岁)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车上载有林某某等5人,下坡途中车辆侧翻,造成车上6人全部受伤,其中1名乘员重伤。
经调查,高某某无证驾驶,车辆无牌、未投保,属严重交通违法。事故发生时,车辆后左轮刹车失灵,加上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翻覆。事后,高某某因无保险且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受伤乘客的治疗费用,事故带来了沉重的家庭负担和邻里矛盾。
安全提示:农用三轮车设计用于运输货物,严禁载人!违法载人下坡行驶更是拿生命做赌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很多人图方便、讲情面,却忽视了交通法规和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牢记:农用三轮车不能载人、无牌无证不上路、车辆需购买保险。守规则,不仅保自己平安,也护家人幸福!
09
交通安全
2023年8月16日,北壁乡。林某某(男,61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陈某某(女,64岁),经马塘三岔路口转弯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猛烈碰撞。事故导致林某某重伤三级、陈某某轻伤一级。
经查,林某某不仅无证驾驶,左转弯时还未让行直行车辆,严重违反交通规则。而两人均未佩戴头盔,更加重了伤情。原本是安享晚年的年纪,却因一时大意、心存侥幸,换来惨痛教训。这起事故让林某某家庭不仅面对高昂医疗费,原本平静的生活,因为一次违法行为变得举步维艰。年过六旬,本应是安享晚年的时光,却因忽视交通安全蒙上阴影。
安全提示:老年人驾驶反应慢、判断力差,一旦违反规则,极易发生事故。请广大农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无证不上路,骑车戴头盔,转弯让直行,安全最要紧!
10
交通安全
2024年11月25日,海岛乡宫西村。程某某(男,44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经宫西村皇帝台路段时,与行人蒋某某(女,80岁)发生碰撞,导致蒋某某不幸身亡。
经调查,程某某不仅无证驾驶,车辆还无牌、刹车系统不合格,连最基本的交强险也没有投保,整车就是一颗“移动的定时炸弹”。事故发生后,因无力承担高额赔偿,引发社会矛盾,自己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起事故,不仅让一位老人无辜丧命,也让一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痛苦,而肇事者自己也面临牢狱之灾。悲剧的背后,是对交通法规的无视,是侥幸心理的代价。
安全提示:车辆上路,保险必须买!这是对他人负责,也是给自己留条退路;无证无牌不上路,行车靠右是基本原则,更要注意礼让行人,特别是老年人。请记住:一时的侥幸,可能换来一生的遗憾!
11
交通安全
2022年12月6日,松山街道沙塘里村。林某某(男,45岁)驾驶小汽车经国道228线沙塘里村兴富街路段时,与突然跑步横过马路的孙某某(男,2岁)发生碰撞。因伤势过重,孙某某不幸身亡。
经调查,孙某某在车辆临近的时候突然加速跑过马路,导致惨剧发生。年幼的他不具备基本的交通安全意识,家长一时疏忽,酿成悲剧。事发后,孩子父母悲痛欲绝,沉浸在巨大的悲伤与自责之中,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破碎与沉寂。
安全提示:孩子活泼好动,缺乏判断力,家长应看护到位,过马路牵牢孩子手,教会他们“一慢、二看、三通过”,走斑马线不乱穿,更不能在车辆靠近时突然加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行车经过居民区、农村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要减速观察,防范儿童突然跑出。宁可多等一秒,莫因一时大意铸成终生遗憾。
来 源:霞浦公安
编 辑:方献霆
责 编:李昊锴
审 核:颜晨曦
监 制:林 喜
总监制:陈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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